第一临床学院关于2022级研究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时间:2022-08-31 16:40:33   浏览量: 次
亲爱的2022级研究生新同学:
为做好2022级新生的落户工作,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及济南市公安局“大中专新生落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理所需材料
山东省外新生所需材料:①户口迁移证,②录取通知书,③2022级研究生新生户籍迁移登记表(见附件)。
注意: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同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用字一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填写18位数字的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上人数只限录取学生本人。
山东省内新生所需材料:①家庭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须提交单位或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②录取通知书,③2022级研究生新生户籍迁移登记表(见附件)。
注意:家庭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必须保证所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规范清晰。
请务必将个人联系电话、身高、血型、宗教信仰、是否服兵役情况在户口迁移证或家庭(集体)户口簿个人页后面注明。
如需填写新生户口迁移地址,请填写: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
二、办理流程
为了避免重要材料遗失,请每位同学将纸质材料装至A4信封或档案袋,信封上注明“省内/外+硕士/博士+班级+姓名+学号”,班级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9日(周四)17:00前将班级办理材料交至齐鲁医院求真楼204室任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于9月29日(周四)24:00前发至邮箱:renci@sdu.edu.cn。文件名称请命名为“省内/外+硕士/博士+班级+姓名+学号”。
注意:户籍办理需遵循趵突泉校区统一办理进度,故逾期不再受理,请同学们理解配合。
联系人:任老师 82169928
趵突泉校区户籍科咨询电话:88382551
第一临床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8月31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