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第一临床学院关于申报评选2023年度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3-10-07 16:35:34   浏览量: 次
各相关研究生:
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根据学校通知内容及学院具体工作情况,发布如下工作安排,请相关研究生认真研读,按时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第一临床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二、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原则上进行实名投票(票数须超半数),产生研究生校长奖推荐人选及其他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2.研究生校长奖,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4.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5.所有奖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除外)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放,请耐心等待。
四、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0月9日15:00:参加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说明会。
10月11日24:00前:各类奖学金申报者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成果汇总表(附件2/3)。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七部分。
注意:未提交电子版同学不可进行纸质版材料的提交。
10月12日24:00前:申报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者在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科研成果上传(严格按照系统相关要求进行),等待学院审核。优秀研究生干部无需上传科研成果。
10月13日:各类奖学金申报者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成绩单。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七部分。
注意:全部材料于现场审核。系统科研成果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三者必须严格依照时间点提交,缺少任一材料视为放弃本次奖学金评选。
10月13日当天:学院进行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科研成果审核(审核完毕状态为:学院书记已审核,等待学院秘书审核,此状态正常)。
10月14日-15日:申报者在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奖项申报,一并检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如综合评价成绩、考试成绩、在读性质和年限等,任何一项受限,系统将不允许申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老师,以免耽误评审。
10月16日:学院公示参与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候选人名单。
10月17日-18日: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类别奖学金评审答辩会。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本网站。请每位申报人准备5min以内的PPT答辩展示。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并进行系统奖项申报审核。
10月19日:拟获奖同学在系统内导出《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成果清单》,完成填写和盖章后提交。
本年度奖学金评定时间紧张、程序繁琐,请各单位及申报同学一定认真阅读本通知第四部分的“评审材料及相关要求”,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类步骤。学院为了保证整体申报进程,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拒收,逾期一概不候。
五、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可参评奖学金种类
序号 |
奖学金种类 |
成绩要求 (参评学年) |
综合评价 |
名额(人) |
金额(元/人) |
参评范围 |
|||
博 |
硕 |
博 |
硕 |
||||||
1 |
国家奖学金 (简称国奖,所有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学在籍研究生) |
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优 |
8 |
16 |
30000 |
20000 |
新生可参评 |
|
2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优 |
41 |
1000 |
硕博连读可参评 延期可参评 |
|||
3 |
玲珑奖学金 (简称玲珑,所有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学在籍研究生) |
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
优良 |
2 |
8000 |
新生不可参评 |
|||
4 |
齐鲁制药奖学金 |
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优良 |
7 |
10000 |
新生不可参评 |
|||
5 |
小米特等奖学金 |
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
优 |
0 |
1 |
20000 |
新生不可参评 仅限硕士参评 |
||
6 |
校长奖推荐 |
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
优 |
1 |
1 |
10000 |
延期可参评 学制年限内者需获得过1次以上国奖,延期无此要求 |
||
注:1.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详见本通知第十一部分的相关链接;
2.每名同学只能申请1项奖学金,不可重复申请(优干奖学金除外);
3.2023级硕博新生参评奖学金,只能用2023年9月5日至10月11日期间(进入现学业阶段)发表的成果。2023级专硕新生时间放宽至2023年7月23日至10月11日。
4.校长奖学金今年将继续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具体评审方式和时间请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六、评审基本要求
1.参评资格认定:
(1)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2018级八年制按硕士生身份参评;2017级八年制按博士生身份参评;(2)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比;(3)“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5)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校奖及优干除外);(6)“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且未重修通过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7)其他取消参评学年评奖评优资格的情况。
3.科研成果要求:
请提供公开发表的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超过3项不予受理。
(1)申请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均不允许重复使用(校长奖学金除外);科研成果界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注意:若该成果用于学业奖学金申请,则不能用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申请,重复使用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学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科研成果为硕士期间)、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科研成果为博士期间);本科直博研究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
(3)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山东大学附属xx医院也可),其他成果一概不填。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需在所有上报材料的“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不注明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4)SCI收录文章必须为正式发表,认定标准为可提供山东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仅有SCI录用通知/清样不计算成果,影响因子按照文章发表当年的五年平均影响因子计,以山东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为准,分区参考中科院分区(详见附件)。
(5)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字数不算参考文献)。
注意:
①论文原文在评选时非常重要,必须提供,如pubmed及官网均无法下载或需付费,请联系导师协助解决或付费解决。
②中文论文不填影响因子。
(6)发表在增刊、专刊、专辑、综述、纪要和学术会议论文集等书刊上的科研成果及厅级以下科研奖励等可根据其重要性,将其填写在“汇总表”其他成果栏(仅限3条)。
(7)玲珑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烟台籍研究生,请在“汇总表”中“备注”一栏注明。
4.余支撑材料要求:研究生奖学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若研究生参与学院、学校组织的学术创新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表现优异或取得优异成绩,在奖学金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请根据荣誉重要性,将其填报在“汇总表”中“综合发展”一栏(仅限5项,请按所获奖项份量排序,超过5项不予受理)。
5.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均有明确的评审细则,以及申报的基本要求,所有要求研究生管理系统均自动认定,因此,请仔细阅读,以免无法通过审核耽误评审。
6.研究生要诚信申报参评各项奖学金,材料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学院将取消当事人一切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评审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由于时间和流程的限制,本年度学院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同时审核,电子版材料的接收有严格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1.接收时间:
10月11日24:00前,未提交电子版同学不可进行纸质版材料的提交
2.发送邮箱:dylcsdu@163.com,邮件命名为 “硕/博-学号姓名-申请奖项简称”,例“博-202115000张三-国奖”、“硕-202116000李四-优干”。为避免信息统计遗漏,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报送,未按时发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申报。
3.发送要求:
国家奖学金:每名申报者的电子版材料列1个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硕/博-学号姓名-国奖”,例“博-202115000张三-国奖”;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为“硕/博-学号姓名-国奖申请表”,成果汇总表命名为“硕/博-学号姓名-成果汇总表”。
其他奖学金:每名申报者的电子版材料列1个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硕/博-学号姓名-申请奖项简称”,例“博-202115000张三-玲珑”;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为“硕/博-学号姓名-奖项简称申请表”,成果汇总表命名为“硕/博-学号姓名-成果汇总表”。
材料发送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4.材料内容:
(1)成果汇总表(附件2、3):本表为制作评审选票的基本依据和蓝本,请认真按照表中示例逐一填写,所有填写内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请申报者如实填写,本表将公示,填报错误或不属实将取消所有评优结果和资格;
由于时间紧张,学院审核汇总工作繁重,请申报同学仔细研究本表格,将本人的申报信息严格按照例样操作,如例样包含三篇文章,但申报者有两篇文章,则需将另外一行空行删除。
注意:论文原文中确无页码者,可不体现,页码信息栏填写1-n(n为论文总页数)。
(2)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论文全文PDF格式在线下载版(带页码);②如发表论文为SCI收录论文,需提交pubmed检索页截图(如通过pubmed无法检索,则提供杂志官网检索页截图),检索页中需完整显示作者姓名、单位、发表时间及共同第一作者声明;③专利、奖励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以奖励命名)④著作或参加会议等成果电子版材料(如照片);④“综合发展”支撑材料。所有论文均需在附件2中显示可查文章的网址(pubmed检索页网址或官网网址),以便于审核。
汇总表中填报的内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
(3)论文成果中科院分区截图
(二)纸质版材料要求
1.接收时间地点:
10月13日8:30-12:00,齐鲁医院求真楼1楼会议室。
注:为提高效率,请同学们错峰交材料,申报优干者请稍晚交。
2.材料内容:
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5,必须双面打印、签名);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单(2023年9月下旬以后打印)原件1份;论文成果的复印件1份;余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综合发展”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山东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1份,中科院分区截图1份。
3.材料具体要求:
(1)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应严格一致,现场进行成果内容的审核。
(2)请自备材料袋,注明硕博,申报奖项类型,姓名以及学号。材料顺序为附件4/5、成绩单、论文成果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中科院分区截图、余科研成果原件、余科研成果复印件、“综合发展”支撑材料原件、“综合发展”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整理,材料顺序应与申请表中成果列表顺序相一致。
(3)成绩单应该包括已修所有课程的成绩(上学期无必修课者,在系统中自行打印无必修课证明);成绩单打印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二楼阳光大厅自助打印。
注意:无课证明和成绩单必须提交一项,只打印本参评学年的即可。
(4)科研成果需要包括:①如发表论文为中文论文,需提交期刊以及期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页、有本人作品名称的目录页和文字正文全部内容;②如发表论文为SCI收录文章,需提交文章的pudmed检索页(如pubmed无法检索,则提供杂志官网检索页),检索页中需完整显示作者姓名、单位、发表时间及共同第一作者声明,并用彩色笔标记,导师需在论文题目上方签署“论文已正式发表,情况属实”意见并签字确认;③论文全文;④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页、编著者名称页、出版日期页和正文中有本人姓名页;⑤专利、科技奖励、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导师需在复印件上签署“该证明真实有效”并签名;⑥其他科研成果的鉴定性材料。
注意:如果pubmed或官网检索页无法显示作者相关信息或共同一作声明,就在截图纸质版最下面手写相关信息,导师签字。
4.纸质材料提交现场将同步进行审核,请务必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离开,有问题及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老师。
八、 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仔细研读,有问题可请教有申报经验的同学)
所有类别研究生奖学金均需在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成果上传,待学院审核完毕后,在系统内申请相关奖学金,并在评审结束后导出最终版申请表(非学院申请表),完成填写后,学校统一盖章并存档。具体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成果网络上传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具体步骤:“个人信息管理→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上传后为“等待学院审核”状态。
2.本年度系统认定用于奖学金评审的科研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完成,其他位次无法进行链接,因此,共同第一作者必须在作者位次一栏填写“1”,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第一作者的排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注明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和字数。
3.科研成果录入界面中“是否清样”一栏一定选择“否”,否则将无法进行奖学金申请;
4.备注栏填写格式:作者位次;文章字数;未用于申请其他奖学金;文章是否为review/case report/meta/letter等特殊类型;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
5.学院对申报人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后,若系统显示为“审核不通过”,说明成果的填写有问题,申报者可以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系统显示为“学院书记审核通过,学院秘书未审核”,可以系统内申报奖学金,该状态时,学院没有权限再进行修改。
6.系统内申报奖学金时务必勾选已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否则一经学院确认将无法链接科研成果导致申请无效。为此,在等待学院评审确认奖学金时,务必提前打印预览奖学金申请表,查看科研成果是否自动生成,申请类别是否准确。
7.管理系统对奖学金申请者综合评价结果、本学年成绩等有相关规定的指标进行了申请绑定,因此,相关指标未达到要求者无法进行奖学金申请,从而无法实现最终的申请表导出。申报人务必提前进行系统内奖学金申请,以核查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8.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毕后,公示获奖名单。学院将及时为获奖研究生完成网上确认工作,此时,研究生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有自动生成的排序,申请表必须双面打印,打印后填写思想表现、导师意见,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工作处(求真楼2楼)。
九、申请奖学金期间请相关研究生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及时调整或补办有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任务。凡因研究生个人原因导致申请无效,学院将按评审排序递补获奖名额。
十、请所有申报本年度奖学金的同学加入“2023年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钉钉群,群号:38250011191。由于奖学金评审工作量巨大,需按程序无间断进行操作,所以请各位同学仔细研读本通知内容,不懂之处可请教有经验的同学,并在群中交流,相关工作老师因为异常繁忙,可能会不能及时详尽的做解释工作,敬请谅解!奖学金评审进程中重要通知和临时调整均会在群中发布。
十一、相关链接
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修订)
https://www.ygb.sdu.edu.cn/info/1026/6217.htm
学校《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4&wbnewsid=19996
《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大研字〔2023〕20号)》:
https://www.grad.sdu.edu.cn/info/1029/19997.htm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4〕25号:
https://www.ygb.sdu.edu.cn/info/1002/1021.htm
《皇冠428428娱乐娱城(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见附件
评审咨询及监督电话:82169927/82169926; 联系人:孙清、任慈
工作信箱:dylcsdu@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7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