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学生党总支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1 14:56:00   浏览量: 次
各学生党支部:
为规范、高效做好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新生党员教育,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
请各支部指派专人负责,核查新生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并如实记录核查结果,完善附件1,发送至sdudzz@163.com邮箱。
查档时间段:9月12日-9月19日工作时间
要求:非支委成员不得参与核查新生党员档案;不得同时核查2名及以上人员的档案,同一时段内1名支委成员仅允许查看1名新生党员档案;核查完毕后请即刻归入人事档案;严格遵守档案室其他查档要求。
2.通知、追踪、完善有问题党员档案:向有关新生党员说明查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向其原所在基层党组织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好后续纸质材料收取、归档等工作。
3.指导新生党员完善《信息审核表》等(详见后续通知)。
4.后续线上组织关系接收、纸质版回执开具、新生党员信息维护及登记备案等手续由学生党总支完成。请各支部向新生党员说明情况,耐心等待。
二、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加强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新生党员教育培训。安排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与新生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更快的适应新环境。
2.做好新生预备党员的接续教育考察。要指派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觉悟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负责做好新生预备党员的接续教育考察工作,及时了解新生预备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表现情况,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严格按照正式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3.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教育考察。及时与可以认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同志取得联系,纳入支部培养考察范围。指派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觉悟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负责做好后续培养考察工作,帮助其尽早达到党员标准。
学生党总支
2024年9月11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