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LPT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2-25 12:20:04   浏览量: 次
各有关科室:
接卫生厅通知,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1]7号)精神,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将于5月14日举行,此考试是为全国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选拔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的外语水平测试。 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类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医药专业、预防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三、考试时间: 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40。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1年1月26—2月28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负责。
(二)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从网上打印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
(三)现场审核:考生于3月1—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科研处(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行政办公楼一层0105房间,联系人:王兆娟,电话:0531—86305289)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审核后当场返还)及身份证复印件(A4纸)1份;
2、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3、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4、考试费460元。
人事处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