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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短期出国/处境学术活动需持因公护照的相关通知

时间:2016-05-06 09:39:06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大学相关规定,我院在职职工出国出境进行短期学术活动(交流访问学者除外),特别是使用科研经费的情况,必须持因公护照,办理因公出访审批程序。因公出访手续较为繁琐,请至少提前2个月与国际处联系办理,以免耽误出访。持因私护照只可作为交流访问学者,或进行旅游、探亲等因私事务。

单位排行 根据10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3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急诊科 10
4 普通外科 9
5 护理部 8
6 医务处 6
7 心血管内科 5
8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4
9 神经外科 4
10 党委组织部 3
11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3
12 团委 3
13 门诊部 3
14 后勤保障处 3
15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3
16 小儿外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