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就诊指南

肺功能检查温馨提示

时间:2021-05-07 14:46:00   浏览量:

肺功能检查应用广泛,可判断肺通气及换气功能,常用于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严重程度和预后的评估,还可用于外科手术和麻醉风险的评估。我院肺功能检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检查地点:中心院区华美楼三层内科区域1走廊(乘扶梯至三楼右侧走廊直行,按指示牌步行约15米即可)

注意事项:

1.由医生开具肺功能检查单。

2.病人持肺功能检查申请单,到肺功能室分诊台安排检查时间,门诊病人行支气管舒张试验”检查时,需到一楼药房打印万托林(6喷)药物单。住院病人行支气管舒张试验”检查时,需携带由病区护士所提供的万托林(6喷)药物单。

3.检查前请仔细观看录像学习检查方法,以便配合检查,并静候叫号,过号重排。

,时长06:10

4.若有胸肺疾病史,须同时携带胸部影像学检查资料。

5.如有主动脉瘤、严重甲亢、急性心肌梗死4周内、不稳定型心绞痛、气管切开术后、精神病史及无法坐立、骨折不适宜搬动者、脑血管病反应迟钝者等情况,不适宜行肺功能检查。

6.如有以下情况:咳嗽性晕厥、下颌脱臼、癫痫病、气胸、巨大肺大疱、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请检查时提前告知。

7.肺功能检查需要消耗病人体力,可以进食饮水(另有空腹检查项目请合理安排);在检查前禁止剧烈运动,不要穿严重限制胸腹运动的衣物。

8.请提供准确的出生年月日,测量身高时必须去除帽子鞋子及厚重衣物,严禁使用他人信息替代检查。

9.检查过程中,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保持安静。

10.为防止交叉感染,检查期间非必要情况,家属无须陪同。

11.检查结束后1小时,分诊台桌面上领取报告。如疑难特殊病例需会诊时,报告相应延时发放。

单位排行 根据10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3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急诊科 10
4 普通外科 9
5 护理部 8
6 医务处 6
7 心血管内科 5
8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4
9 神经外科 4
10 党委组织部 3
11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3
12 团委 3
13 门诊部 3
14 后勤保障处 3
15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3
16 小儿外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