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温总理禁止公款买烟叫好!
时间:2012-03-29 13:13:22   浏览量: 次
在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对于这个决定,控烟人士为之叫好,并希望各地各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
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现象在我国十分严重:2007年3月15日据《南方周末》报道,湖北洪湖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将全年1.59万条公务用烟指标,分解至114家县直机关和基层乡镇,实行摊派消费,并奖惩分明。2007年5月新华社报道,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政协召开七届一次会议时,给参会人员每人每天发一包卷烟,县政府拨付烟款6.75万元。四天的会议,仅公务用烟就用去公款近7万元。2007年5月19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山东省一家烟草集团将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作为烟草广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大肆宣传。该广告的中部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并附有约1/4的画面,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被原文贴印在广告上。这份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香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2009年5月3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各单位公务烟使用数量,其中一份指导性计划表中规定全乡各单位年抽烟任务为400条,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万余条,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将被扣减公用经费。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仅一个公安县一年公务用烟销售就高达400万元。而原南京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会议期间公款消费天价烟被媒体曝光事件,更是将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现象推至社会舆论顶峰,引起公愤。同时,因公款消费高价烟而引出的腐败问题也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也曾在2007年针对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致函中纪委,呼吁将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内容。
我国政府本着以人为本,以优先考虑保护我国公民健康的权利的原则,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控烟公约,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而做出的一份政治承诺。
公款消费烟草制品,不仅违背了《公约》指导原则“政府级别考虑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以保护所有人免于接触烟草烟雾。”更违背了党和政府关于禁止公款消费的相关规定,带来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公务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形象,更严重的是伤害了纳税人的感情,激起了纳税人的普遍愤慨。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在搜狐健康频道对3630人做的“关于对公款买烟的看法”调查显示:98.76%的网友认为政府机关不应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卷烟,98.24%的网友认为卷烟不是政府进行公务的必需品,96.86%的网友认为公款买烟是一种腐败行为,93.22%的网友支持政府制定禁止公款买烟。
令人兴奋的是国务院已作出禁止公款购买烟草制品的决定,中国控烟协会为之叫好,同时呼吁各级政府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呼应国务院决定,尽快落实、认真执行。
【来源: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