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山东省医务工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的困难职工(劳模)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6-12-15 14:33:41   浏览量: 次
各基层工委:
接山东省医务工会通知,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需报送困难职工(劳模)名单,请各基层工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报送一名困难职工,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一)电子版发送至qlyygh@163.com,具体报送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困难职工(含劳模)范围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二、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含劳模)档案
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的困难职工,必须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发放、实名制。帮扶资金只能是在已建立固定的困难职工档案和临时性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中使用。因此,各基层工委报送的名单务必按照困难职工档案表格及填表说明的要求,完整填写全部内容。
三、报送时间
请各基层工委务必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困难职工档案表》报送至工会办公室。文本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lyygh@163.com,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82169013。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doc
2016年12月15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